2011届毕业生校园网用户:
近日发现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仍有部分毕业生校园网用户未及时办理退费(销户)手续,为保障毕业生校园网用户的利益,现延长校园网用户正常使用校园网时间至2011年8月14日,退费办理时间延长至2011年8月5日。请各毕业生校园网用户及时到信息化中心办理退费业务。
延边大学计费系统及延边大学电子邮件可正常使用至2011年8月14日,2011年8月15日全部销户,销户后无法退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信息化中心(综合楼313办公室)。
咨询电话:2732367/68/69/70
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退费业务时需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代理人请同时携带本人及被代理人证件)。
2、因未办理退费业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信息化中心
2011年7月25日